职场抑郁症是工伤吗?职场抑郁症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精神病”?近年来,与劳动者身心健康相关的案件中,因劳动者患有精神类疾病引发的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日益增多。虽然表面上看是因调岗或违法解除引发的劳动用工争议,但这些争议背后反映的是对劳动者心理健康保障的缺失,因此需要更多关注这一问题。
精神类疾病是否适用医疗期?能否认定为工伤?这些问题在司法实务、医院诊断以及学界一直存在较大争议。职场精神类疾患具有压力长期积蓄性和隐蔽性等特征,其发病原因较为复杂,与工作之间的关联关系难以界定,导致精神健康类争议的裁判难度较大。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主张精神健康权益保障的最大困难往往是举证。很多劳动者遭遇职场压力和不公时,最初的反应是害怕和担心,很难第一时间想到留存相关证据。此外,与心理健康相关的证据比较私密,有些劳动者不愿意将这类证据完整呈现在法庭上。一些劳动者虽主张因工作压力过大、遭遇职场不公等原因罹患抑郁症等精神类疾病,但往往难以提交有效证据证明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