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上海放宽应届生身份认定标准”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近日,新疆也明确放宽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考应届生的认定标准。通知指出,报考自治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当年度应届毕业生,其应届毕业生身份以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准,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或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等均不影响其身份认定。此外,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报考新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届毕业生岗位,不受是否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或工商注册登记等限制,鼓励毕业生尽早尽快就业。
公开报道显示,2024年中旬以来,多省份陆续放宽了事业单位招考中的应届生认定标准。5月末,湖南省人社厅在《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明确,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出现的空缺岗位,除有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要求外,应主要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过程中,明确“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且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7月,《山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提出,加快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进度。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需按程序尽快完成招聘工作,原则上在每年7月底之前完成。发布招聘计划时,可明确“当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再审核其是否有工作经历和缴纳社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