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其中,“保障休息休假权益”被列为“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之首。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针对“加班文化”盛行等重点问题,《方案》提出了相关举措,通过强化执行监督来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明确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这一消息引发广泛关注。“加班文化”痛点为何一直存在?相关政策出台后能否真正落地?监管和执法力度能否跟上?落实劳动者休息休假权还需完善哪些制度?专家呼吁加快相关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法治保障,让劳动者能更好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恨不得天天加班,哪有时间和精力去消费?放假就只想在家里歇一歇。”“家里汽车倒是刚刚以旧换新了,但双休经常休不成,甚至过年过节都需要加班,根本没时间开车出去玩。”“我也不想加班,但基础工资那么低,不加班就没有加班费,没有钱怎么去消费?”诸如此类的网友留言引起不少“打工族”的共鸣。
当加班成为常态,消费者很难有精力和时间参与消费活动。专家指出,我国消费潜力释放仍有很大空间,一个重要方面是职工休息休假权没有有效落地。长此以往,消费意愿不足,消费潜力自然无法有效释放。
2024年11月,《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公布,法定节假日总量增加2天。今年1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释放职工消费潜力,鼓励单位和职工将带薪年休假与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把“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列为各项重点任务之首,明确提出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