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天下午,彩礼纠纷案二审也在同一法院进行。
被告人席某某的母亲郑女士表示,她以公民辩护人的身份参加庭审,希望二审能给儿子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2017年,郑女士为儿子购买了一套9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并将其作为婚房。2023年1月30日,通过婚介所介绍,席某某与吴某某相识并开始恋爱。三个月后,吴某某提出希望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郑女士建议两人结婚一年后再加名。
2023年5月1日,双方签订《订婚收彩礼协议》,男方给了女方10万元彩礼和一枚7.2克的金戒指,并承诺婚后一年内加名。次日,女方控告男方强暴。随后,女方母亲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并补足剩余的8.8万元彩礼。
2023年5月2日,吴某某报案称被席某某强暴。5月4日,郑女士写下保证书,答应次日在房产证上加名。5月5日,席某某因涉嫌强奸被警方带走调查。郑女士称当时他们在等待女儿送回房产证以便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