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瓶车遭遇开门杀昏迷1年多没醒!在江苏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王某开车送同事李某回家。到达目的地后,坐在后排的李某下车开门时,将骑电动自行车经过的张某撞倒。事故导致张某昏迷一年多,至今未醒。经认定,王某和李某因未确保安全开门,对此次事故负有同等责任;张某未佩戴头盔承担次要责任。张某花费了40多万医疗费。
张某家属随后起诉到法院,要求王某、李某以及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驾驶人王某认为,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张某的损失应当由保险公司赔偿。但保险公司辩称,他们投保的车辆只保驾驶员,不包括后排乘客开门造成的损害,因此拒绝赔偿。
最终,法院判决驾驶员王某和乘客李某承担90%的连带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剩余10%的责任由张某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