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鬼”陈笑波,被逮捕 涉嫌受贿罪案进展。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宣布,海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笑波涉嫌受贿一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笑波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陈笑波出生于1965年11月,汉族,江西樟树人,拥有大学学历和法学学士学位。他于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陈笑波曾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包括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海口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秀英区委书记,澄迈县县长,屯昌县委书记,文昌市委书记等。2017年起,他担任海南省纪委副书记,并兼任省监委副主任。
2024年10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陈笑波被查。2025年4月7日,该网站再次发布消息,宣布陈笑波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指出,陈笑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无视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干预执纪执法活动,泄露工作秘密;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购置、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笑波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相关法规,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笑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