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国对多个外国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免签政策。11月1日,外交部宣布从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斯洛伐克、挪威、芬兰、丹麦、冰岛、安道尔、摩纳哥、列支敦士登和韩国的公民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或过境不超过15天时,可享受免签待遇。不符合免签条件者仍需提前办理签证。
紧接着,在11月22日,外交部再次发布消息,自2024年11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黑山、北马其顿、马耳他、爱沙尼亚、拉脱维亚以及日本的公民也将被纳入这一免签计划中。
与此同时,中方还决定优化入境政策,将交流访问列为免签事由之一,并将免签停留期限延长至30天。这意味着,自2024年11月30日起,来自包括上述9国在内的总共38个免签国家的公民,只要持有普通护照且在华停留时间不超过30天,无论是为了经商、旅游、探亲还是交流访问,均可免办签证直接入境。对于不满足免签要求的个人,则依然需要事先申请并获得相应的中国签证。